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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02-17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泰兴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根据省、泰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主要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各种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机具补贴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民政优抚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应由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民的各项资金。

    “一折通”方式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农户提供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按照“实名制”的要求,为其在信用联社办理一个补贴资金专用活期存折,将财政涉农补贴的各项资金直接打入该存折-的一种资金发放方式。采用“一折通”资金发放方式后,各种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不再采取现金或存单发放。

    二、操作办法   

   1、准确采集信息。为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按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兑付到农户,确保按发放的流程规范操作,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采集农户信息资料,将农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口、承包土地面积以及与涉农补贴对象相关的基础资料采集汇总,并与公安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进行核对,按照准确、简洁的要求,做好“一折通”发放的基础工作。

    2、统一制作存折。存折名称统一为“财政涉农补贴专用存折”。原则上实行“一户一折”,补贴对象与存薪户主不一致的,要尊重补贴对象的意愿,补贴对象与存折户主有矛盾的,可单独向补贴对象发放专项补贴存折。存折由市信用联社制作封面标明“财政涉农补贴专用存折”,本市范围内所有信用社通兑,凭本人身份证支取。发放给农户的专用存折免收工本费,存折遗失补办按金融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泰兴镇2005年试点时已发放给农户的存折继续使用。

    3、规范发放程序。坚持公开、透明、高效和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做到清册分别:造,资金专户管,补贴一折通,存折定点发。市财政局要根据政策规定,对财政涉农补贴提出兑付方案,经政府核准编造发放清册。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将不同性质的补贴资金混同记账、混合使用。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给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扎送交信用社。信用社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打入农户补贴专用存折。专用存折由乡镇财政所采取营业大厅发放或定点定时发放办法直接发放到农户,乡村干部不得代领代发。

    4、建立告示制度。在专用存折到户,补贴资金由信用社打入农户存折后,为保证农户及时知晓,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告示制度,将补贴资金的数额和打入存折的时间,向农户发放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及时告知农户。为避免农户集中支取补贴造成信用社兑付压力,财政所要与当地信用社协商,按行政村分期分批发放通知。

    5、认真组织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多、涉及面广,必须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一折通”发放工作中,全省统一使用“一折通”计算机管理软件,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软件使用培训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使用软件,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加强软件的安全防护,在软件设置的权限内进行操作,保护好口令并按规定定期更改口令。   

   三、具体步骤

    我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月1 0日一2月1 5日)。根据省、泰州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相应制定本乡镇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16日~2月28日)。各乡镇要将省财政厅、税改办、信用联社就组织实施“一折通”发放工作致金省农民和基层干部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一农户。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农户广泛宣传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的意义、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3月1日一3月31日)信,息采集工作是保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乡镇使用统一印制的《泰兴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农户信息采集表》,以村为单位采集“一折通”所需信息,乡镇财政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村上报的《信息采集表》对农户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农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对未办理身份证的农民,要动员其及时办理。备乡镇在3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信息采集表》(附电子表格)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第四阶段:制作存折(4月1日一4月30日)。市财政局将审核汇总后的《信息采集表》(附电子表格)送市信用联社,由市信用联社为农民制作活期储蓄存折。

    第五阶段:发放存折(5月1日一5月20日)。各乡镇财政所指定专人到市信用联社统一领取存折,由财政所采取财政服务大厅发放或定时定点到村发放的办法,将“一折通”存折直接发放到户,农户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一折通”存折,农户领取“一折通”存折后要及时到所在乡镇农村信用联社更换密码。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实行“一折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是财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创新举措,也是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及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一折通”发放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我市“一折通”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财政、公安、农业、农机、民政、劳动、计生、教育、监察、人民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在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渠道不变,资金管理办法不变,补贴政策不变,职能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明确分工,加强合作,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一折通”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深入宣传。“一折通”发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农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阶段的各项工作,真正使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的意义、要求和注意事项家喻户晓。要引导农户避免集中支取补贴,提醒农户妥善保管专用存折,不得销户,防止丢失,并及时更换密码。要教育基层干部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不要代领代发补贴专用存折,严禁将发给农户的专用存折收回集中支取抵扣农户上缴的费用。 

    4、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和监察部门要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检查监督长效机制,每年对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要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的基层干部代领代发存折、收回存折集中支取补贴抵扣农户上缴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200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