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兴市居民和非居用管道天然气销售暂定价格的通知
201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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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经泰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并报经省物价局同意,暂定我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3.3元/m³调整为2.8元/m³。 2.非居民用气销售基准价定为4.25元/m³,浮动幅度确定为10%(你公司可根据用户情况,双方协议确定)。 3.优惠政策:对由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凭证给予每月每户免费享用5m³天然气。对各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对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和经批准的社会养老机构生活用气,一律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4.本次价格调整从11月1日起执行。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希望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及时化解在执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的稳定。 201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