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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

2013-08-13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连日高温,劳动者中暑现象时有发生。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去年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记者走访了快递人员、外卖人员、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交警等户外工作者,大多数人对“中暑算工伤”并不知情,即使知道,也很少走工伤补偿的路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性中暑属于法定职业病,需向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经过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中暑期间算正常上班,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参保企业医药费由人社部门报销,未参保企业由单位承担。从受理到认定全过程最多60天。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一例申报,需要提醒的是,劳动者要申报工伤,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负责人特别提醒,中暑享受工伤前提是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其次必须是工作时间内中暑,最后必须在治疗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