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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标工作全面完成

2013-08-07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日前,我市所有市(区)已经全面完成了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调标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和医药高新区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姜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泰兴市、兴化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

  今年上半年,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7.2万户、11.08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18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1万户、1.88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230.6元;农村低保对象6.09万户、9.2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16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