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一、泰兴市易通共享网络加盟店 申请项目:变更经营地址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远(性别:男;年龄:41;籍贯:泰兴) 计算机数量:70台 原地址:泰兴市虹桥镇同德村石南9号,拟变更地址: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西街176号 二、泰兴市姚王同创网吧 申请项目:变更经营地址和计算机数量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久豹(性别:男;年龄:52;籍贯:泰兴) 原地址:泰兴市姚王镇新镇居委会野庙口村三组,拟变更地址:泰兴市姚王镇泰姚南路 原计算机数量:38台,拟变更为48台 三、泰兴市泰兴镇汇友网吧 申请项目:变更经营地址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霞云(性别:女;年龄:39;籍贯:泰兴) 计算机数量:40台 原地址:泰兴市南殷村宏兴路,拟变更地址:泰兴市虹桥镇新市文化宫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季 勇,联系电话:87712646,邮编:225400 通讯地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公示时限:10个工作日( 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