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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有关条款解释及违反规定定性处罚意见的通知

2013-06-17 浏览次数: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有关条款解释及违反规定定性处罚意见的通知,我局已经于2013年2月26日在泰兴市物价局网站www.txwjj.gov.cn/予以公布。经研究决定,我市明码实价规定正式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希望经营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一经发现违反明码实价规定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我局进行投诉。

特此公告。

 

泰兴市物价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