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泰兴市委
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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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泰兴市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市少先对工作委员会和希望工程办公室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的发行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 (三)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市的宣传和实施。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各项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负责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规划和管理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 (九)承担完成市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