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政务 >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方案的通知

2009-05-26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方案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热情讴歌祖国6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形象地反映60年来泰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动员广大市民以独特的眼光和视角,用客观且直观的表现形式看国家、看泰兴、看个人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现举办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

    一、大赛宗旨

    以“新泰兴”为主题,通过摄影大赛,捕捉我市的巨大发展变化,展示我市的时代风貌,弘扬我市的人文精神。

    二、大赛主题

    美好家园,魅力泰兴。

    三、大赛时间

    5月29日—8月8日。

    四、举办单位

    主    办:泰兴市人民政府

    承    办: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广电局。

    协    办: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泰兴分公司、泰兴市摄影家协会、全市各婚纱公司(影楼)。

    支持媒体:泰兴人民广播电台、泰兴电视台、泰兴有线电视台、《今日泰兴》报社、中国·泰兴网、泰州日报泰兴版、扬子晚报泰兴版。

    五、成立组委会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活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周桂香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孟瑞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级机关党委书记

            张余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姚新桃 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张爱忠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赛龙 市总工会主席

            俞南松 市广电局局长

            王秋云 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泰兴分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泰兴广播电台台长曹爱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泰兴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友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接待组、宣传组、评选组、会务组、安保组。

    六、成立评委会

    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特聘请我市摄影界资深专家担任评委。

    七、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我市境内外的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不分年龄、不分职业均可参赛。

    1.专业组:由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参赛。

    2.企业组:由市总工会组织企业干部职工参赛。

    3.机关部门组:由市级机关党委组织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赛。

    4.老年组: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全市老同志参赛。

    5.婚纱摄影组:由全市各婚纱公司(影楼)自行报名参赛。

    (二)竞赛日程安排

    1.现场赛

    (1)5月29日上午9:00在“新能源·新城市花园”举行摄影大赛开拍仪式,现场全天拍摄。

    (2)现场赛拍摄点在“新能源·新城市花园”园区,主要拍摄园区的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家居生活和人物等(以现场环境鉴别拍摄地点的真实性)。

    (3)比赛期间,组委会要组织不少于五次的现场专题拍摄创作活动,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参赛者到场拍摄(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4)比赛期间,参赛者可随时随地到“新能源·新城市花园”园区进行自由创作。

    2.作品赛

    (1)拍摄作品着重表现祖国的时代新貌,体现历史进步、社会和谐与人际关爱,反映城市风光、社会生活、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成果,如城市美景、身边故事、凡人小事等。

    (2)作品赛选手必须同时参加现场赛,并提交现场赛作品,经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提交评委会评选。

    (三)报名时间

    5月26日—6月5日。

    (四)报名地点

    市广电局一楼传达室,联系人:黄霞,电话:82912866,15861073930。

    (五)手续办理

    参赛者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1寸近期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用作办理《参赛证》;不需交纳报名费。

    (六)投稿方法

    参赛作品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地址:泰兴市济川南路17号、市广电局大楼一楼,邮编:225400。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可由大赛成员单位按参赛组别依作品要求集体送稿,也可由个人送稿,但选送作品不得重复。

    (七)送稿时间

    1.第一次交流切磋:6月20日—6月21日。

    2.第二次交流切磋:7月11日—7月12日。

    3.截稿时间:8月8日(邮寄作品以收到邮件为准,直接送交作品以收到日期为准)。

    (八)作品评选时间

    8月9日—8月10日。

    (九)评比方式

    专家评审得分占60%,网友、读者、观众投票得分占40%。

    (十)获奖作品制作展示时间

    8月—10月。

    八、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体现泰兴特色,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在投送时必须提供原始拍摄文件,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期间拍摄的,取材于我市境内的风光、风情等(特别是细化的系列组照),婚纱类作品应以“新能源·新城市花园”园区为背景,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3.参赛作品传统、数码形式均可,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以5—10幅为宜。作品制作规格不小于7寸照片,不要装裱,背后须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字迹要工整、清楚,并提供底片或原始文件(JPG格式)。使用数码相机等各类器材拍摄,专业选手要使用有效像素800万以上相机,业余选手要使用有效像素400万以上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以便制作放大展示。

    4.所有来稿均以照片形式参评,杜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并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递交;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胶片拍摄的要精扫刻盘,文件量不小于50MB。组照不超过5幅,且用胶带连接,按1幅计。

    九、宣传方式

    1.在“中国·泰兴网”设立大赛专页,发布大赛信息、获奖作品,以及整个大赛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网友投票)。

    2.在《今日泰兴》、《扬子晚报》开辟大赛专栏,发布大赛信息、获奖作品,以及整个大赛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读者投票)。

    3.泰兴电视台《泰兴新闻》和有线电视台《大众关注》及时报道大赛动态,公布获奖作品,以及整个大赛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观众投票)。

    4.举行颁奖仪式和首展。

    5.到重点乡镇、经济开发区、广场、商场、小区等进行巡展。

    十、奖项设置

    由于此次大赛为市委市政府重大赛事活动,因此,获奖证书可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之一。

    1.现场赛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0名。

    2.作品赛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作品赛一、二等奖获奖者,其现场赛作品必须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

    3.具体评奖事宜视作品征集情况由组委会统筹考虑。

    十一、附则

    1.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冠名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2.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备份。

    4.凡投稿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附件:1.《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参赛作者报名登记表》

          2.《2009“新能源·新城市花园”杯“魅力泰兴”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http://www.taixing.cn/tp/bbs/200905/200905261755268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