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摄像记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摄像记者4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弱、无色盲,无口吃,无肢体残疾。身高1.70米以上。
5. 开考比例不低于1:3。
6. 报考人员应为泰州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泰州市户籍。
7. 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新闻媒体、指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5. 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6. 现场目测初选。
7. 有关考试事项的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泰兴电视台(泰兴市济川路18号)。
笔试时间:12月23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笔试地点:泰兴电视台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12月25日通知面试人员;12月26日上午9点面试。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7634265
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公开招聘编辑记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削减招聘名额。
笔试内容:新闻写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本次公开招聘报考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凡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五年内,担任前期记者工作,并服从单位安排。试用期三个月。
四、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实施绩效考核,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泰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87633707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网(http://www.taixing.cn/)
泰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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