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王长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四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长健同志兼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泰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泰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建成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顾爱军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泰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泰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泰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宝泉同志兼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泰兴市旅游局副局长; 董剑东同志兼任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兼任的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志刚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王克毅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张银德同志兼任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建武同志任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张金堂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惠 星同志兼任泰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 免去恽志华同志兼任的泰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职务; 陈嵘嵘同志兼任泰兴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费金山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向群同志任泰兴市档案局局长、泰兴市档案馆馆长,免去其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国华同志的泰兴市档案局局长、泰兴市档案馆馆长职务; 徐旭洲同志任泰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免去尹松林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冯 军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谢红官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桂永泽同志兼任泰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季金林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晶明同志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职); 李炳良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 中同志任泰兴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扣发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荣富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杨万荣同志任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朱承祖同志任泰兴市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史庆生同志任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平同志任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李 宁同志任泰兴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徐 乐同志任泰兴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宝贵同志任泰兴市水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琪同志任泰兴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何爱凤同志任泰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爱萍同志任泰兴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李 晶同志任泰兴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朱连成同志任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群建同志的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副局级; 免去季晓河同志的泰兴市地方海事处处长职务,保留副局级; 免去燕荣华同志的泰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新宇同志兼任的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