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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07-1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创建标准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应达到“五有”:
    1、有组织网络。有一支“五老”志愿者队伍;自然村、小区有关工委小组;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楼栋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络员。
    2、有活动阵地。单设或共用活动阵地,设有图书阅览室、校外辅导室、综合活动室等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有1个以上青少年社会实践联系点。
    3、有经费保障。村、社区关工委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1000元,驻会办公负责人有适当补贴(每年不少于600元)。
    4、有办公场所。单设或合用办公室,专用办公桌不少于1张,《关心下一代周报》不少于5份、《中国火炬》不少于1份。
    5、有帐册资料。做到“二册一簿三上墙”:“五老”志愿者服务团成员登记册、弱势青少年群体帮扶帮教登记册;关工委活动(文件)记载簿;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年度计划上墙。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应做到“五好”:
    1、班子配备好。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班子成员5—7人,其中老同志3—5人,并有一名任常务副主任;班子成员分工明确。
    2、队伍建设好。建立“五老”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组织,按照自愿参加、就近就地要求尽可能动员“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参与率在15%以上。
    3、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每年村开展活动不少于8次,社区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  “五老”志愿者服务人员按照组织活动和个人活动相结合要求,每年参与活动不少于1次或做1件以上实事。
    4、工作成效好。村、社区努力做到“五无二有三落实”:无未成年人犯罪、无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无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无未成年人吸毒斗殴、无不孝青少年;有青少年健康成长典型、有“五老”志愿者服务典型、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落实、特困青少年帮扶工作落实;待业青年(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就业工作落实。
    5、保障机制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并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村)三结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