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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泰兴市普通话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2007-07-05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团泰联[2007]10号

各乡镇、系统、学校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步推广普通话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鼓励树立语言规范意识,选拔普通话人才,共青团泰兴市委、泰兴市广电局决定联合举办泰兴市普通话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传媒事业;
    2、具有高中(含职高)或中专、中师以上学历(在读生特别优秀者亦可);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与口头表达能力,可塑性强,富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社交能力,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有从业经验或相关特长者适当放宽)。
    二、参赛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如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部门或其它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待业人员,应届、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高等院校在校生或具备报考条件的其它人员。
    三、参赛程序和方法   
    本次大奖赛由泰兴人民广播电台具体承办,分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1、  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3日一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泰兴人民广播电台一楼大厅(泰兴市济川南路17号),咨询电话:7728060、7728076,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报名,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件。
    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缴报名费50元,并填写《泰兴市普通话大奖赛报名登记表》。
    2、初赛
    初赛时间定于7月21日一22日,地点设在泰兴人民广播电台三楼会议室,内容包括个人介绍、播音、才艺展示等,进入决赛人员名单及决赛地点在相关媒体公布,也可拨打电话7728060查询。
    3、决赛
    初赛评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时间为7月底或8月初,地点设在泰兴电视台演播厅,决赛内容及评委由市广电局、团市委统一组织。决赛实况将在电台、电视台播出(可制作成VCD光盘,提供给参赛者)。
    四、评奖和奖励办法
    本次大奖赛设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分别奖价值1000元、600元、400元的奖品,同时设鼓励奖10名,分别奖价值100元的奖品。以上奖项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大奖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523—7666616。


共青团泰兴市委员会
泰兴市广播电视局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