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新时期“泰兴精神”表述用语的通知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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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委宣发〔2007〕32号
按照市委办〔2007〕39号文件的要求,经新时期“泰兴精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时期“泰兴精神”表述用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7月20日。
1、表述用语要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紧紧围绕“泰兴人文精神的本质内核、优良传统是什么;针对泰兴人的精神缺失应该提倡什么;泰兴发展中在精神领域还需要弘扬什么”等三个方面进行概括。 2、表述用语要求是:语言精炼平实、内涵丰富深厚、富有地方特色、适应时代要求。 3、字数不超过16个字,尽量采用两句话表述。
1、表述用语稿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泰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陈 梅 邮编225400 2、表述用语稿件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xcbcm@126m 3、表述用语稿件可通过网络投稿,登陆中国·泰兴网(www.taixing.cn),点击首页飘浮广告,进入投稿页面。 4、投稿时,应注明撰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欢迎撰稿人就表述用语作阐释、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经新时期“泰兴精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分别给予2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
200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