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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电价调整(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008-11-17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20-35千伏以下 35-110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0.5283 0.51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13 0.798 0.792 0.783        
  其中:1、中小化肥 0.370 0.355 0.349 0.340        
        2、限制类高耗能 0.863 0.848 0.842 0.833        
 3、淘汰类高耗能 1.013 0.998 0.992 0.983        
三、大工业用电   0.602 0.596 0.587 0.572 0.557 38 28
  其中:1、离子膜法氯碱   0.584 0.578 0.569 0.554 0.539 38 28
 2、中小化肥   0.232 0.226 0.217 0.202   30 21
 3、限制类高耗能   0.652 0.646 0.637 0.622 0.607 38 28
 4、淘汰类高耗能   0.802 0.796 0.787 0.772 0.757 38 28
四、农业生产用电 0.440 0.430 0.424 0.415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294 0.292 0.290 0.288        
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2分钱。
    3、原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解铝用电统一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4、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并轨后统一改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