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兴市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精神,决定对泰兴市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请参加报考资格复核的考生根据简章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资格复核时间: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考资格复核地点:报考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市残疾人托养工作管理办公室考生资格复核地点在泰兴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泰兴市中兴大道218号行政办公中心10楼1017室);报考其他单位考生资格复核地点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