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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泰州:用改革思维直面矛盾,农业设施确权颁证破解农户融资难

2024-07-22 浏览次数: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是促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必要途径。然而在具体操作中,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守着大量固定资产却融不到钱、贷不到款,让急需资金周转的他们屡屡犯愁。

      “融资难、融资贵”、缺少抵押物、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数字金融发展迟缓等问题,一直制约着农业农村发展。自2021年起,泰州市探索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抵押融资制度,破解农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题。

      “我有5台烘干设备、两条大米生产线,米厂营业总收入达到7000多万元。既有固定资产又有流动资产,但紧急情况遇到资金缺口还是难以贷款。2022年上半年我联系过多家银行,虽然贷到了100万元,但利率高达9%。”靖江市马桥镇迎祥村家庭农场主卢进说。

      马桥镇朝西村向阳育秧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小海深有同感,2013年他带头领办农机、育秧、植保等多功能一体的合作社,全靠亲戚、朋友、同学拼凑资金,“真希望有个通畅的贷款渠道,在关键时候可以给我们解决燃眉之急。”

      “农业经营主体想要扩大生产,最难的是贷款。而银行则反映农民可抵押物少,贷款违约风险大,授信额度难提升。供需两侧各自难以突破的矛盾,严重制约现代农业发展。”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蒋向荣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数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各类资产产权不明晰,不具备抵押条件,导致贷款难。

      改革是解决各类矛盾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做的就是从矛盾点入手,从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出台的系列金融支农惠农政策中找出路,以‘大力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养殖设施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打通农村产权质押融资堵点’为要求,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蒋向荣说,为农业设施颁发“身份证”,赋予“新权能”,提升“公信力”,满足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可以从源头上缓解农业主体“贷款难”问题。

      2022年,泰州市出台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同年8月,靖江市马桥镇开展试点,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三个关键环节,筛选符合条件的主体、农业设施,推行“农业设施+农业主体经营者”“双授信”,帮助农业设施“变现”。

      哪些设施可以确权颁证?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处长瞿亚坤介绍,标准化钢架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钢结构立架等作物栽培设施,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舍,水产养殖生产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房、分拣房、冷库、烘干房、各类库房、晒场等附属配套设施均可确权颁证。

      农业设施确权颁证坚持“自愿申请、严格审查、据实登记、设施与用地一致”的原则有序推进,引导金融机构介入,促进政银企配合协作、相向而行。

      试点工作在马桥镇开展顺利,当年,该镇筛选出156家主体、1.09万栋农业设施,完成农业设施授信8500万元。李停金是马桥镇三爱村的草莓种植大户,办理好农业设施所有权证,当年10月他便向靖江农商行申请了一笔3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为3.65%,这是他至今拿到的最低利率贷款。

      2022年11月,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证书226本、总授信2.06亿元,实际投放贷款7520万元。

来源:泰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