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城市信用排名全国第三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最新一期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泰州市综合信用指数为89.55,位列261个地级市第3名。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主要聚焦信用制度贯彻落实、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主体守信与失信、诚信宣传与社会舆情、政务诚信、信用创新实践等多个维度,是对各地社会信用建设能力和水平、营商环境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考量。 泰州市对照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首先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效。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4.57亿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265万条,行政处罚数据13万条,持续提高“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和及时率并获得满分。同时,实现信用主体全覆盖,涵盖国家、省、市目录事项,包括水、电、气、社保、公积金等特定信息,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建立省市一体化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机制。 同时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归集299万条承诺信息,在信用泰州网站全量公示。制定全国首个“告知承诺制”标准,助力群众办事“一次办好”。泰州市大力开展信用监管,指导28个部门在35个领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此外,印发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强部门协同,依法依规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并推行“三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泰州市还进一步推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企业信用服务优化提升活动,建立泰州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发布金融产品672项,累计解决资金需求1554.88亿元。同时,泰州市发挥属地作用,不断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和授权用户比重,并推进金融机构与本地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实现平台全流程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