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行开发园区“去行政化”改革
开发园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聚焦经济建设主责主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推行全员聘用、完善考核评价、强化分配激励——近期南京在省内率先全面启动开发园区“去行政化”改革,赋予22家开发园区更多经营、用人和分配自主权,强化市场化机制、企业化管理,激发更大活力。4月29日,该市督导工作组走进开发园区,推动改革落地落实。
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有条件的开发区“去行政化”。南京市在深入调研后,于4月中旬出台《关于优化开发园区管理运行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在运行模式、职能机构、岗位管理、用人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去行政化”改革要求。
改革首先在于理顺职责职能。除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外,21个开发园区都要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将其“回归”属地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发展规划、产业引导、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发园区建设运营公司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承担开发建设、资本运营、招商引资等建设发展职能。开发园区要优化组织架构,按“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其中承担经济发展和打造营商环境等职责的内设机构比例不低于60%,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服务企业等专业性岗位比例不低于70%。
开发园区要淡化行政、事业人员身份,建立岗位聘用制度和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开发园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考评结果与园区领导班子考核、用人员额、薪酬总额等挂钩,并建立岗位考核制度,设置不低于3%的不合格人员淘汰率;在薪酬总额内,自主决定薪酬分配方案,对特殊岗位、特殊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才。
南京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22家正式批复、单独设置的经济类园区,是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但在管理运行上也出现一些问题:职能定位有“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职能、人员配置不够聚焦;行政、事业、企业人员并存,考核薪酬体系不健全,没有自主调整工资待遇的权限,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尚未完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人才引进机制。而“去行政化”改革有利于化解这些问题。
南京市要求开发园区5月20日前完成改革,届时由督导组评价28个重点改革事项的完成质量,例如社会事务剥离方面,出台事项清单、按时完成剥离;薪酬分配方面,实行新方案真正拉开差距。(徐冠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