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年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近5年来最好
新华网南京4月29日电(王天翊)4月2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9年江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亮出了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的成绩单。据了解,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年优良天数达71.4%,PM2.5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8.5%,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近5年来最好。 天更蓝:全省优良天数占比超七成 2019年,江苏的天更蓝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钱江介绍,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1.4%,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13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59.2%~80.8%之间。 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8.5%,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全省共发布7次黄色预警、3次橙色预警。 水更清: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江苏也交出了一份更优异的成绩单。与2018年相比,江苏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8.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84.3%,优Ⅲ类比例达标,且实现消除劣Ⅴ类的考核目标。与2018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9.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 同时,省内重点河流湖泊水质也较2018年稳中有升。其中,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0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淮河干流江苏段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8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处于Ⅱ类和Ⅰ类,总磷平均浓度和总氮平均浓度均处于Ⅳ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24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5%,较2018年上升3.3个百分点。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5,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4.84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5%。 生态环境更优:13个设区市均处于良好状态 钱江表示,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1,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介于61.6~70.4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此外,江苏省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三大流域水生生物状态综合评价均为健康。 在广大乡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也有所提升。钱江介绍,2019年,全省在13个设区市中选择了58个县(市、区)172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全省172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5%。全省开展监测的75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有69个,达标率为92.0%。对全省13个设区市58个县(市、区)开展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全省县域农村生态状况指数在47.7~77.5之间,生态状况处于“优”~“良”级别的县(市、区)占96.6%。 生态环境公报也公布了城市地区声环境。根据公报,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省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13个设区市中有5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 此外,在对全省辐射环境65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全省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状况良好。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在2019年同比增长了27.5%,为江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良好基础。 根据公报,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83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62座,焚烧处置能力156.3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21座,填埋处置能力51.9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08.2万吨/年,同比增长27.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制定下发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定点收治医院污水安全处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等专业性指导文件,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一手抓治污攻坚,扎扎实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季度,全省PM2.5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8%;优良天数比率84.0%,同比上升18.8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2.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时,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省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总体满意率达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