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4月29日,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发布省委依法治省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授牌。
会议现场 江苏省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打造阳光警务新模式等获评“十大法治事件”,江阴市徐霞客镇“全网通”基层治理集成改革新模式等10件事件获法治事件提名奖;南通启东市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倪伯苍等10人获评“十大法治人物”,徐州市贾汪区普法宣讲员闫庭玉等10人获法治人物提名奖。 会议还通报了2019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果,对苏州市、南京市栖霞区、省财政厅等37个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等进行授牌。 省自然资源厅、常州市司法局、无锡市锡山区法院执行局长潘洪峰、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珍作为获评“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单位及个人代表分别介绍了做法与事迹;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政府、南京市栖霞区政府作为被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和地区的代表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 法治是江苏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思路举措,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江苏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举措,加快法治江苏建设步伐。各地各部门要要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法与权的关系,严格在法律界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始终做到科学决策、依法用权,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坚持法治护航,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置“三去一降一补”中的涉法问题,细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非法金融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同时,要创新优化政法领域公共服务,不断深化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努力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政法服务。(虞启忠 张全连 张启兵) 附: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一)十大法治事件 1.省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报送单位:省法院) 2.省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报送单位:省检察院) 3.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打造阳光警务新模式(报送单位:省公安厅) 4.镇江出台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报送单位: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 5.徐州贾汪马庄村“三治合一”走出乡村善治之路(报送单位: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6.不动产登记“江苏模式”领跑全国(报送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淮安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报送单位:淮安市检察院) 8.无锡依法推动锡东电厂复工运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报送单位:无锡市委依法治市办) 9.常州打造全国首家非公经济全生命周期法治护航中心(报送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10.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报送单位:连云港市法院、市司法局) (二)十大法治人物 1.倪伯苍(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 2.杨广泽(南通市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3.姜若鸣(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党委书记) 4.薛济民(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5.郭凤萍(南京市栖霞区凤萍法律公益服务社理事长) 6.葛永军(无锡市宜兴市司法局宜城司法所所长) 7.张 伟(镇江市丹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8.潘洪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9.王 珍(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0.葛小银(南京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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