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江苏检察机关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
新华网南京4月27日电(虞启忠)支持8名农民工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依职权调查并向法院发出支持八旬老人主张赡养费起诉书、支持“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获得孤儿生活补助……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围绕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相关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主动作为,积极运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方式,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严格来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可以成为支持起诉的主体,只是检察机关因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属性而更具有专业优势。 江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自2019年至今年3月份,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30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3108份,帮助3105人、42家单位。其中包括讨要工资、赡养费、国有资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知识产权保护赔偿金等超过1.75亿元,帮助28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获取受教育权、确认事实孤儿的社会补贴。 支持8名农民工以“优先受偿权”讨薪 2019年3月,泰州市高港区法院邀请区检察院参与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包工头李某某带着几个农民工把执行标的物A公司的厂房给占了,不让法院执行。据了解,这个厂房就是李某某包工包料建的,但发包人A公司还欠李某某208万工程款,官司打过了,法院也判了,但钱一直没拿到;不承想A公司用这个厂房作抵押,又从银行贷了700万没还,银行跟A公司打官司,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把这个厂房给拍卖掉了,拍了560多万;李某某知道后寻思,自己的工程款到现在没要到,里面还有100多万工人工资,都欠几年了,工人一直盯着要,现在A公司账上没钱,厂房也给拍了,自己的工程款到哪儿要去?所以就带着田某某等几名农民工,把厂房占了,不给法院执行给买家。 “这是一起因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未主张优先受偿权,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支付的案件。”该案办案检察官、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介绍,李某某提出的“工程款里还有100多万农民工工资”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查,李某某不具备建工资质,A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李某某是违法的,应当对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于是,他们在向院领导汇报、跟区法院沟通后,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田某某等8名农民工,起诉李某某和A公司,讨要应得的工资。并配合法院积极协调各方,达成了由A公司承担119.97万元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农民工讨薪案件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占比较大,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这是江苏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重点。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底,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各市院均出台了《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基层院也都相继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力求聚焦违法行为,密切协作快查严办,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实效。行动期间共计帮助491名农民工兄弟讨薪16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支持“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获得孤儿生活补助 支持起诉,为监护缺失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是江苏检察机关关爱特殊群体、主动作为的又一生动实践。 2018年下半年,灌云县检察院对辖区300余名困境儿童开展专项排查,了解到孙某甲和孙某乙兄妹俩的困境。兄妹俩的母亲下落不明,父亲死亡,处境与孤儿相当。但由于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6年来,兄妹俩从未享受到孤儿生活补助。检察机关立刻走访民政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汪某某是否失踪没有法律手续认定,兄妹俩无法享受国家补助”。根据救助规定:兄妹俩的母亲失踪多年,如果经法院宣告失踪,兄妹俩就能享受补助。但由于宣告失踪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加之兄妹俩年龄尚小,祖母年事已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也没有能力向法院提起宣告失踪诉讼。 检察机关决定运用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职能,迅速启动支持起诉工作,尽早让兄妹俩满足救助条件、享受政策关爱。 检察机关承办人员实地走访兄妹俩所在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及周边邻居,全方位调取证据,并协调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1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孙某甲和孙某乙向法院提出宣告其母汪某某失踪的诉讼申请,检察机关同时发出《支持起诉书》,并代为支付了宣告费用。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当庭作出宣告汪某某失踪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及时与民政部门对接,建议民政部门加快对兄妹俩纳入救助范围的申报进度。2019年6月,兄妹俩终于成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每人每月能够领取12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检察机关走访兄妹俩所在学校,协调减免了学杂费、生活费。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及时为缺少线上学习设备的兄妹俩送去了智能手机,保障平等享受线上接受教育的权利。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既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更是关系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民生工作。在加大对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同时,支持起诉也延伸到国有资产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积极提升自己履职能力,努力破解各种难题,不断拓展支持起诉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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