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部门回应楼市热点:应对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尚未发放 不可能进入楼市
央广网深圳4月22日消息(记者李强 刘祎辰)近期,个别自媒体热炒“深圳房价上涨”“部分小区炒作房价”“企业经营贷流入楼市”等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22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银保监局等部门分别就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舆论反映近期部分住宅小区二手房价格过高问题,经初步调查,主要是部分业主挂牌价过高,存在严重背离市场行情的情况。个别自媒体炒作二手房价格大涨,与事实严重不符。 相关负责人强调,挂牌价不等于成交价。个别自媒体基于挂牌价得出我市一季度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涨9.7%的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二是最近热议的两三个楼盘都集中在南山、宝安等热点地区,其他区的销售、交易总体是稳定的,媒体报道的一季度的成交均价不全面、不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我市楼市行情。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深圳市新房价格上涨1.0%,二手房上涨2.8%,房价总体平稳、略有上升。深圳市住建局表示,近年来,深圳严格执行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户型等五限调控措施,并针对企业炒房、假离婚购房等问题,以打补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补充完善。相关负责人坦言,由于深圳的住房刚需较大,将通过加大供应来调节市场。 据透露,今年深圳计划供应约3平方公里,是2019年供应量的两倍。拟新开工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左右,大大高于过去每年600-800万平方米的销售量,市场供应量充足。同时,进一步加快公共住房建设步伐,落实新建设筹集公共住房超过8万套,确保成“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的目标。 在近期热炒深圳楼价大幅上涨的部分消息中,“经营贷”被描述成了推高房价上涨的关键所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回应,针对网上出现深圳房产抵押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传闻,该行启动快速排查,初步排查情况与网传并不相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截至4月20日下午2点30分报送的自查情况统计,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个别商业银行存在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 据透露,4月20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召开座谈会。会议要求银行严把经营贷前准入关,原则上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同时,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加强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监测。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全面追查信贷资金流向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部署全面自查和监督检查,防止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对银行自查未能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违规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罚,对银行在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追回补贴资金、给予企业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针对近期出现的违规“房抵贷”等问题,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也回应表示,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肖远企表示:“我们监管部门在这几天都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我们认为,贷款一定要按照申请贷款时的用途真实使用资金,不能够挪用,如果是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包括经营和按揭贷款都必须要真实遵循申请时的资金用途。我们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除了声称大量经营贷推高楼价,部分自媒体还鼓吹,为减轻疫情影响而发放的贷款贴息等也最终进入楼市,一时舆论哗然。据了解,深圳的确制定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项目,对中小微企业从今年2月1日至4月30日获得的深圳辖区内银行的新增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以帮助这些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吕哲表示,“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各银行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上报至银保监局审核,通过审核的再经过复核、社会公示、资金划拨等程序,无需企业申报。按照实施办法,将在2020年5月份汇总各银行贷款贴息项目,在完成审核、公示等工作后,下达资金计划。目前,市、区两级贷款贴息项目均未进入资金发放阶段,不存在网传贷款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针对网传情况,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4月20日再次发布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享受贴息的贷款类型,贴息只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不得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贷款。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不排除个别中介机构和人员恶炒深圳楼价。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住建、银监、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深度协作,开展整治行动,针对包括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价格等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包括: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架、宣传册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