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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情况

2020-04-14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新华网南京4月9日电(赵雅惠)4月9日上午,江苏发布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情况。截至4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490件754人;受理审查逮捕150件178人,批准逮捕128件144人;受理审查起诉197件234人,提起公诉159件1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7.8%;法院一审判决91件102人,其中,99人未上诉,一审判决服判率97.1%。

  口罩、防护服等制假售假犯罪多 信息化特征明显

  各地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公安机关,采用电话沟通、远程视频等方式,听介绍、看视频、阅卷宗、问情况、议重点,共商取证、定性等问题,对事实清、证据足、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加快办案节奏,依法快捕快诉,及时震慑犯罪。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表示,在已办理的涉疫情案件中,网购口罩类诈骗,生产、销售假口罩、假防护服、假额温枪等制假售假类犯罪较多,两类犯罪共占起诉案件总数的65%。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14件15人,起诉25件34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6件6人,起诉6件6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3件22人,起诉15件22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83件85人,起诉89件89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件3人,起诉6件1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9件12人,起诉14件17人。

  从犯罪手段看,信息化、网络化特征明显。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QQ、淘宝等网络平台实施犯罪,传播速度更快,危害范围更广,社会危险性更大。但是信息网络藏不住犯罪,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样也会留下犯罪痕迹,司法机关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精准打击。

  加强指导把关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自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检察院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三级院均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专班专门办、领导带头办,确保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涉疫情案件。疫情发生之初,江苏省公、检、法会签了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纪要文件,明确对涉疫情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标准及刑事政策把握。省检察院针对疫情期间制售假口罩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类案件的意见,为统一类案处理标准提供了依据。

  《江苏省检察机关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审查把关工作细则》的制定下发,明确了对涉疫情案件三级把关、两级备案、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上下联动,依法打击、形成合力。截至目前,江苏省检察院共对159件案件同步审查,对35件重大疑难案件重点把关,确保精准适用法律、准确打击犯罪。

  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江苏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通过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并对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实际控制人以及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人员综合考虑,审慎作出处理决定,在保障诉讼的同时注重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立足检察职能 精准提供更多“检察产品”

  江苏省检察院充分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建立疫情防控公益诉讼工作日报及临时性审批制度,对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统一把关,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稳妥有效助力疫情防控。

  截至4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8件,已立案139件,发出诉前公告6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件,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结案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江苏省两起公益诉讼案例入选高检院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同时,江苏省检察院还督促履职,形成合力,注重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督促之诉职能,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为,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刑民并举,加强联动。江苏省检察院共批准立案生产、销售假口罩等涉疫情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6件,让违法犯罪者在被刑事追责的同时,不让其经济上得利。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检察院还精准提供了系列“检察产品”,如: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权益保障工作的提示》,指导各地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及时做好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涉疫普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普及涉疫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以案释法。新媒体作品《妨害战“疫”的犯罪有哪些?》影响广泛,并将其印制成普法口袋书,发放至全省主要社区、网格;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检察官进社区、助力网格化防控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平均每天有1800余名检察人员参与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已有4.6万余人次参与其中……

  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仍没有结束,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会同其他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