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影响 江苏将暂缓收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2020-04-01
来源:南京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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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哪些企业属于小微企业?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各行业划定了标准:比如: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许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