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四年多 警方追踪终自首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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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华臻 陈铭律)2011年1月7日,安徽人李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到我市马甸境内,将姜堰人丁其兵夫妇撞倒后逃逸。经过我市警方将近5年的不懈努力,最近李某终于向我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0月,市交警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陈晨刚到任,就开始接手这起案件,先后去了两次安徽,都没有见到肇事者本人。而且他一直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没有他的头像信息,无法上网追逃。案件似乎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10月25日,陈晨和中队干警来到受害人丁其兵家中走访。丁其兵前前后后花去医疗费用100多万元,卖掉了两套房子,以前的电话号码已经联系不上。通过细心摸排,民警找到了丁其兵的父母,丁其兵的母亲已经有点精神失常,他的爸爸压力非常大,丁其兵本人于今年的6月29日已经过世。
回到泰兴后,陈晨开始重新梳理案件。令他惊喜的是,案件有了突破的方向,警方发现李某的儿子在常州办了一张暂住证,并且申领了一张c类驾驶证。10月底,陈晨和中队法制员胡杨一起到常州寻找李某的儿子。迫于警方的压力,李某很快就向我市警方投案自首。
在经济开发区中队讯问室,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嫌疑人李某说:“我现在觉得非常对不起受害者,以后我肯定会遵守交通规则”。李某的儿子也表示,目前正在筹借资金,尽量提前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由于李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虽然他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但是他终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并可能面临3—7年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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