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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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蒋凯 通讯员 范曙琴 陈彤)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市政府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券。市财政将设立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可结转下一年度,滚动发展,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创新券使用绩效评价情况,适时增加专项经费总额度。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是针对本市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实行事前发放、事后兑现,旨在激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券分为企业类、平台类、奖补类。其中企业类细分为A券、B券。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企业类创新券支持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限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成果和服务等科技创新投入,以及建设泰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添置研发设备投入。鼓励企业通过“泰科易”网上技术交易平台购买技术成果和服务。企业类A券支持对象为广大中小企业,体现低门槛、普惠性;企业类B券支持对象为已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 平台类创新券支持对象为泰州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载体,限用于开展非财政资金支持的产学研对接、智力资源集聚、研发机构引进和建设、科技咨询论证等科技创新投入。 奖补类创新券支持对象主要为符合《泰兴市推进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奖励政策意见》中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要求的企业。 据介绍,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年度创新券发放对象和额度。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企业自主申报,市创新券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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