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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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三起涉毒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系吸毒人员,于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先后4次向曾某贩卖2.432克冰毒,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韩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古溪人顾某在自己家菜地内非法种植罂粟520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