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从8日召开的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的一年,市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牢记根本职能,办案质效有了新提升 办案效率越来越高。2011年,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152件,审结13096件,结收案比99.06%。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95件,位居泰州市法院系统首位。河失法庭人均结案达294件。 办案质量得到可靠保证。案件上诉率明显下降,被改判发回案件15件,被改判发回率仅为0.16%,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虹桥法庭、曲霞法庭、宣堡法庭等部门全年没有一起案件被改判发回。 办案效果逐步显现。在刑事审判中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政策,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注重用调解(协调)的方式结案,在案件执行中突出财产清查、强制措施使用、执行救助等手段,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近年来,没有因为工作不当而产生大的、难的涉诉上访问题。上级交办的150多个涉诉上访问题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 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有了新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为“一区四园”、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提供司法保障,快审,快结,快执涉企、涉园区案件。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民二庭为泰隆集团、济川药业等80多家企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举办法律讲座,向100多家企业赠送《防范经营风险提示书》,所做的工作受到园区、企业和金融部门的一致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法院积极转变职能,找准定位,与公安、城管、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稳妥开展司法强拆活动,保障了延陵桥施工改造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以宣传典型案例、法院特色工作为重点,对全社会进行法制教育。去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关于法院工作及审、执案件的报道达336例。法院《人民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院政治部通报表扬,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在泰州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二;大力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青少年犯帮教、转化工作。在泰州市第一个成立集刑事、民事、行政审理和执行于一体的少年综合审判庭。对青少年犯实施暂缓宣判,进行感恩教育。与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根据办案中发现、掌握的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提出各类司法建议90多条。立案庭每月统计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并向各乡镇进行通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中心功能,落实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判后答疑等制度;深化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37%,同比上升7.8%。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参与调解,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初信初访处理、领导包案、院长接待日等举措,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我市赴省进京涉诉上访人员同比下降50%,信访总量在泰州市排名靠后。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加大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共司法救助55人,救助金额39.5万元,为388名群众减免诉讼费用97.7万元。各人民法庭严格落实巡回审理制度,巡回审理案件427件。 严格内部管理,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 强化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全院干警面对日益增长的办案任务,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很多同志长期加班加点工作,牺牲了大量个人时间。执行干警为成功执结案件用尽心思,千方百计提高执结率,定期开展的“凌晨行动”已成为工作上的一个品牌,受到当事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 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认真吸取过去个别干警违法犯罪的教训,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上反映干警办案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越来越少。近几年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改进作风,塑造良好的司法形象。严格按照“效能建设强化年”要求,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放松。法院和六个创争科室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测评排名逐年提高,党务(院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省、泰州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1年市法院被评为全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党务公开示范点。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先进集体”,省人大、省政协先后组织20余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中心视察、指导,对中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标兵警队”,大队长侯明泉被评为“司法警察标兵”,还被聘任为全省法院值庭与押解实务科目教练员。燕头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庭”,黄桥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学习陈燕萍先进集体”。(陈新建 丁晓楚 胡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