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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菜单”消费者也该反思

2012-02-08 浏览次数:

    最近,海南三亚天价宰客报道沸沸扬扬,而厦门也爆出“天价菜单”事件:苏州游客丁先生等7人,春节期间,在厦门环岛南路一家海鲜排档一顿饭吃掉9560元。

    “天价菜单”的风波闹得沸沸扬扬,眼下,战火已从三亚烧到了厦门,大有“燎原之势”。其间,挨骂的是商家,反思的也是商家;挨批的是政府监管部门,反思的也是监管部门。不过,我认为面对“天价菜单”,消费者也该反思。

    这里的“消费者”不外乎分为两类,一类为“公款消费”,一类为“自掏腰包”。

    公款消费“天价菜单”花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不说“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起码是“对不起自己的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仍有一些苦难中的儿童“吃不饱饭,上不起学”,动不动“一顿饭,一头牛”,你的良心安在?

    至于“自掏腰包”,即便你是大款,那钱也不是好挣的,也应该花得明明白白。市场经济环境下,有的商家讲究“物美价廉”,有的商家奉行“坑蒙拐骗”,消费者不能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精明的消费者上餐馆或大排档,落座之后“点菜”,每道菜价格几何,总价多少?菜单一式两份,商家、消费者各执一份,你凭“此单”上菜,我凭“此单”付钱,有字据为证,谁也甭想扯皮。唯其如此,如若再有“天价菜单”,那就是“周瑜打黄盖”。

    或许,有的自掏腰包消费者会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当时肚子饿得咕咕叫,一时找不到饭摊子,挨宰,那是“迫不得已”。其实,这只是“维权意识淡薄”的一种托辞:一者,你开出“天价菜单”,我吃方便面,行吧?二者,点菜时拿到天价菜单,当时就应该立即报警或投诉,“防患于未然”;三者,面对“天价菜单”,更可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四者,工薪阶层收入有限,中国乃至海外的“大好河山”,不只“三亚、厦门”独有,我“望而却步”,总是可以的吧?!

    整治当下乱糟糟的旅游市场,对不法的商家该下“猛药”,对护短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加以问责,消费者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变得聪明起来。从这个意义上看,“天价菜单”一张张被曝光,或许“坏事能变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