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创新社会管理主动服务金融企业
(通讯员 于亚明 唐胜)近日,泰兴法院民二庭多名法官来到市信用合作联社,举办了一场精彩生动的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市联社负责人握着主讲法官的手,感叹不已:“我们请了这么多次专家、教授来给基层工作人员授课,听完课后大家总感觉半懂不懂,跟工作挂不上钩,今天几位法官来授课,讲得深入浅出,有法律规定也有例子,大家都感觉听时通俗易懂,听完豁然开朗,平时困扰我们的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不愧是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老民事法官啊!” 近三年来,泰兴法院受理的以信用社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近3000件。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造成此类案件送达难,当事人出庭率低,案件判决、公告率居高不下,成为影响法院审结案件调撤率提高的绊脚石。分析个中原因,信用社在合同的签订,对借款人、担保人资格能力的审查,贷款的催收等方面存在疏漏,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贷款回收困难,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少数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信访隐患。 通过充分调研,法官将在此类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总结为几类: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资信情况调查不够;对担保人的资格、担保能力审查不够,释明担保责任不到位;不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款,启动诉讼程序相对滞后;对信贷员监督过于宽松,极少数信贷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低下。 在总结出问题后,该院民二庭法官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及能动司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并借鉴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工作经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点对策:加大贷款审查管理力度,减少纠纷发生;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贷款发放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强化借款人诚信意识;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款,确立诉讼标准。同时,将总结出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了司法建议发送给信用社,为防止信用社工作人员理解不够透彻,法官又专门至信用联社召开了专题讲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