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法治 > 正文

市交警大队启动“亮牌”行动

2011-10-17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顾根荣 王静)“你好,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日前,沿江收费站公路入口处,一辆银色私家车刚从高港区永安洲方向驶来,就被正在执勤的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交警拦下。原来,交警发现这辆银色私家车的车牌上贴着“永结同心”的喜庆字样。据介绍,从9月19日起,该大队已在全市范围启动了代号为“亮牌”行动的汽车悬挂号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及使用伪造、编造机动车车牌等在内的6大类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查处。截至9月29日,该大队已查处此类违法行为391起。
    为逃电子眼  张贴喜庆标语遮挡号牌
    近日,在缴纳了200元罚款记了6分后,银色私家车车主李先生后悔地告诉笔者,因为他经常往来于高港与泰兴办事,“难免超速”。有一次他的车被借用作为婚车,在车牌上张贴喜庆字样,车牌被遮挡,他觉得这是个躲避电子眼拍摄的好办法,“这样,我就不会有罚单了……我原本以为可以一直这么浑水摸鱼,没想到现在查得这么严格。”
    执勤的交警告诉笔者,类似李先生这种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查处了很多起,“大多都是为了躲避电子眼罚款。”据了解,前后车牌粘贴“百年好合”等吉祥标语,似乎已成婚车的惯例。以往,对于涉牌婚车,交警相对宽容,极少上路拦截,但本次“亮牌”行动,婚车同样被列入严查范围。执勤交警建议,车牌粘贴“百年好合”等字样违反了《道交法》车牌使用规定。婚车想渲染喜庆氛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绑扎鲜花或气球,可以将标语贴在牌照的上方或下方,但绝不能贴在牌照上遮挡号牌。
    遮挡号牌违章   改造花样层出不穷
    据交警介绍,车主为了遮挡号牌,花样层出不穷。过去是用光盘、玻璃等物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或使用网上购买的改号剂喷涂、粘贴纸张等方式改变号牌数字、省市代称以及号牌原有特征变造机动车号牌,或用尘土、油渍等覆盖机动车号牌或粘贴物品、用硬物刮损致使无法清晰辨识机动车号牌,现在新的违章手段是使用自动翻牌器、可拆卸号牌架,甚至为了更逼真、更方便、更快捷,有的大货车一般都在前保险杠上绑上一根黑皮带,当交警查获后司机就声称怕车牌掉落与交警周旋,增加了交警的管理难度。
    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
    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有些假牌、套牌车为逃避交警检查,公然冲卡,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给路面正常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警正常执法及公众合法权益均造成了严重影响。特别是部分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未上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受害群众的经济赔偿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这些车辆肇事后往往逃逸,案件难以侦破,给受害群众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套牌车由于使用的是其他车辆的号牌信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后,信息被记录在被套牌的机动车上,将自身的违法后果转嫁给守法群众,侵害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遮挡、污损、不悬挂号牌都要受罚
    据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秩序科科长张永勇介绍,此次“亮牌”行动主要针对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凡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一律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5000元,记12分。凡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律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采取在治安卡口、收费站等定点纠违与路口执勤岗相结合,路面巡逻与技术监控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网上比对、模糊查询核实’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辖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长王扣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