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矛盾泄私愤 “药死”庄稼入囹圄
2011-10-17
浏览次数:
大中小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明生)因与邻居有矛盾,一妇女偷偷到邻居田里喷农药,导致大量农作物枯死,涉案金额近6000元。10月11日,该妇女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该妇女姓吴,今年58岁,家住古溪镇,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因一些小事,吴某和邻居谢某、顾某和黄某等人产生了矛盾。吴某认为邻居们仗着人多势众欺负自己,为此一直耿耿于怀,成天想着如何报复对方。 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吴某偷偷跑到邻居谢某、黄某和顾某的农田里,采用喷雾器对田里的麦苗和油菜等农作物喷洒农药“百草枯”,被喷洒的农作物全部枯死。在喷洒的过程中,吴某途经其他邻居的农田,因未关闭喷雾器龙头,致使部分农作物被“百草枯”药水喷洒枯死。 看到邻居田里的农作物枯死,吴某心里十分高兴。几天后的一天晚上8点多,她再次来到邻居黄某和顾某的农田里,用喷雾器对田里的小麦和大麦等农作物喷洒农药“草甘膦”,被喷洒的农作物全部枯死。在喷洒的过程中,因吴某未关闭喷雾器龙头,邻居张某田里的农作物全部枯死。 4月中旬的一天,吴某又将洗过喷雾器的水泼在邻居顾某家的青菜田里,致使青菜全部枯死。发觉农作物枯死得蹊跷,邻居们报了警。5月25日,吴某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4日被逮捕。 经法官调解,吴某与邻居顾某、黄某等人达成赔偿协议,履行赔偿款人民币近6000元。法院认为,吴某为泄私愤而报复他人,采用喷洒农药的手段,破坏他人农业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她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