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促进诉前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
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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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有效缓和诉讼的对抗性,促使一些民事纠纷以理性的、平和的方式得到解决。 8月17日,市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周峰通过释法、析理、明责的调解方法,成功地化解了一起遗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据了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接到当事人的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仔细审查案件,对那些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先暂缓立案,根据当事人自愿接受原则,由法院立案前移交调解。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同时又减少了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使法官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复杂案件的审理中,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超过了90%,有效地把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做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