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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中队速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1-08-19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吴建文 李坤玉)8月12日晚,一辆大货车沿334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分界镇沈巷路段时撞上一辆电动车,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事发后,货车逃逸。

    接警后,市交巡警大队黄桥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勘察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同时根据现场撞击留下的痕迹和遗留物,走访目击证人,调阅监控录像,初步认定肇事车辆的特征、车型,并向110指挥中心汇报,要求布控。次日凌晨,肇事车辆在河失中队地段被拦截,经对驾驶人询问及痕迹与车辆比对,驾驶人终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驾驶人周开玉(男,48岁,如皋市人)供述,事发时他驾驶苏FAH067中型普通货车,车上装的二层电动车由如皋送往泰兴某销售点,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车速过快,避让不及撞上骑电动车的人。当时因为害怕和存有侥幸驾车逃逸。根据相关法规,公安部门依法对周开玉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