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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本不该 阻碍执法错更错

2011-07-29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黄曲斌  王静)7月28日下午,泰兴警方法对姜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吴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接到拘留通知书的两人后悔不已,无证驾驶本不该,一时的逞强好胜更让自己啷当入狱。
    安徽籍姜某自己办了驾驶员培训点,7月24日上午6时许,姜某送学员吴某到泰兴某驾校考试,在明知姜某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苏MQW0××的桑塔纳轿车交与其驾驶,当吴某驾驶该车行驶至江平路与大庆西路叉口处时,被城区中队民警殷留伍拦下检查,检查发现吴某无证驾驶后,责令其下车接受询问,可当吴刚刚下车,姜某迅速从副驾驶位置窜到驾驶员位置,并发动车辆,驾车冲撞交警殷留伍、协管员侯勇闯岗逃逸,将协管员侯勇拖行10余米,致其摔倒后继续沿江平路向北逃跑,后被接到设卡拦截通知的开发区中队交警截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