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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少年庭:法情并重 关爱少年犯改造成长

2011-07-26 浏览次数:

    市人民法院少年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的放矢地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让一些失足少年犯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日前,在泰兴市看守所监禁两个月后,17岁的小吴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重新回到了社会。今年4月底,小吴在回家的路上,遭到4名同学的殴打,他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两名同学刺成重伤。法院认为,小吴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采取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他使用非监禁刑。少年庭工作人员与他交心谈心时,小吴表示将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泰兴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卜国祥介绍,从少年庭上半年审判的情况看,已判处缓刑的被告人近30人,青少年犯罪仍然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了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做得更好,市法院加大庭前调查力度,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动机、认罪悔过表现,深入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认真寻找教育感化点,在此基础上提高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取得了一定效果。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法院少年庭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探索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工作新途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