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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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陈新建 胡玲)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今年以来,泰兴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泰兴法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制度》。制度规定,要认真做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向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 二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活动的意见》。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案件4起,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制定出台2011年度联络工作计划表,做到既有总体规划,又有短期衔接,确保联络工作经常化。按照计划表,今年以来,泰兴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2次、参与“凌晨执行”3次、参与院长接待日活动6次。 四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按照“优先办理、高效办理、跟踪办理”的原则,在立案程序上、办理过程中、合议庭讨论、审委会研究等时间安排上给予优先,确保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按期办结。今年以来,泰兴法院共办理的1起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1起涉泰兴市人大代表案件,均实现人大代表满意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