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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店香烟系列被盗案告破

2011-07-11 浏览次数:

    (通讯员  严照阳 吴胜宏)近日,市公安局元竹派出所干警契而不舍排细节、穷追不放挖线索,  成功破获系列路边香烟店被盗案件,为多家店主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提升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

购物者行为可疑

    5月15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元竹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元竹镇姜八线春东店内发现一名可疑人员。报案人称,有一名妇女开着小车进店买了大量的零食和日用品,付完帐后不是拎着打包好的袋子,而是将袋子藏匿在胸前,行为极为可疑。接报后值班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将人员和车辆控制住。经验十足的干警赵健兵提醒店主:查看一下,有无商品丢失。就在这时,购物者在慌乱中将胸前夹在袋子中间的两条红塔山香烟掉在地上,店主这才发现店里香烟柜门离了位。

    经初步调查得知,嫌疑人姓沈,50岁,扬州人,有两次婚姻。这一次自己从扬州驾车前往靖江探望生病的前夫和久违的儿子。途经元竹镇路段一路边店,因饥饿难当,下车进店采购一些充饥的零食。在付钱时,沈某想起前夫喜欢抽烟,见店主忙里忙外顾不上,就起了贪心,乘店主不注意将柜台内的两条红塔山香烟夹在打包好的袋子中间,藏匿在胸前。没想到店主还是有警惕性的,打电话报警。见到店主报警,购物者竟然提出来只要不报警就给店主1000元。

穷追不舍出成效

    该所干警联想起当日网上研判预警信息刚刚发布的扬州、泰兴、姜堰等地连续发生犯罪嫌疑人利用“移花接木”的方式盗窃路边店里的高档香烟。于是对沈某及所驾驶的车辆依法进行搜查,在沈某的后备箱内发现了16条玉溪、苏烟等多种品牌高档香烟。

    在审查过程中,具有一定“经验”的沈某谎称香烟是在路上一操外地口音的路人手里买的,所供述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该所干警综合以上信息,发现了蛛丝马迹,于是前住沈某住址查个究竟。接下来的扬州之行更让参战干警信心倍增,沈某先后三次因盗窃被判刑。扬州市邗江法院提供了沈某的判决书,从中获取一条重要信息,即在沈某的三次判刑中,最近的一次就是因为趁隙盗窃小店内的香烟而被判刑,而且作案手段与这次一样。

证据确凿不容抵赖

    参战干警从扬州返回后,又马不停蹄地跟烟草公司联系,并先后两次提审沈某。通过大量工作,沈某在证据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今年5月15日上午,沈某从家中一个人驾车沿孔刁线至许田线、古田线前往靖江途中,利用采购零食、日用品打包之际,趁隙夹带高档香烟,盗窃5家路边小店,共计16条价值近万元。公安干警成功破获扬州、姜堰、泰兴等地区系列路边小店高档香烟被盗案。6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对沈某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