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功执结十年积案
(通讯员 宋炳忠 胡玲)5月20日,代表国家前去会见老挝副总理的国内某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某,在通过云南省边检时,被告知被列入限制出境名单。经过询问,马某才弄清,原来是自己作为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味精”)独立董事的身份惹来了麻烦。 事情还得追溯到十年前,莲花味精因欠款纠纷,被我市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隆”)告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还款97万余元。2004年8月,经过泰州中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自当月起,莲花味精每月还款5万元,至2006年3月还清。2005年8月,因莲花味精单方毁约,私自中断还款,泰隆至泰州中院申请立案执行。后泰州法院赶赴河南执行,未果。 2005年8月,泰州中院将该案交由泰兴法院执行。此后,该案几经易手,均执行未果。 2008年,该案转到泰兴法院执行局宋炳忠副局长手中,宋炳忠表示无论如何都要将该案彻底了结。遂组织人员,迅速赶至河南,发现莲花味精正处于发展低谷,二三十个帐户均没钱。无奈之余,宋炳忠一行不得不采取措施,将其行政办公大楼查封,并积极查找纳税帐户,但遭到当地部门阻挠。后经多次协商,宋炳忠一行才查阅到莲花味精的纳税帐户,但调查结果却不尽人意,该帐户已多年不用,最终不得不无功而返。 2009年正月,一直对该案“耿耿于怀”的宋炳忠副局长,不惜放弃休息,赶至北京,对莲花味精的商标进行冻结。迫于压力,莲花味精终于答应还款。宋炳忠遂解除商标冻结。但莲花味精却消极对待,仍然没有正视自己的行为,直至2011年5日,尚欠泰隆67万余元,并又一次中断还款。 通过多次查阅莲花味精人事组织,宋炳忠意外发现,莲花味精共有13名高管,且其中多人有出入境记录,遂决定采取“边控”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2011年5月6日,泰兴法院向江苏高院、泰州中院递交“边控”申请,最终省公安厅确定,莲花味精9名高管纳入“边控”名单,作为独立董事的马某就在其列。 面临限制出境,身负国事重责的马某遂立即联系莲花味精,要求尽快解决该案。5月21日,莲花味精还款15万元,希望泰兴法院能退步,解除“边控”措施,但遭到拒绝。26日,河南项城法院出面协调,希望能减少部分还款,鉴于以往莲花味精的行为,宋炳忠一行始终坚持全额还款,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泰兴法院的强硬态度,莲花味精最终答应,于次日将67万元欠款全部还清,并支付10万元利息、5万元罚款。 至此,一起历时十年的欠款纠纷案被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