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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发放被盗电动车

2011-05-30 浏览次数:

    5月27日上午,我市公安部门举行被盗电动车发放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姜文湘出席。活动现场,部分失主领回了丢失已久的电动车。

    今年春季,我市开展了春季电动车被盗专项案件打击活动,相继破获了一些盗车案件,抓获了一批盗车贼。这次发放的是城区部分被盗车辆,农村被盗电动车也将在近日发放。

    【新闻调查】被盗电动车发放多认领少

    这次在城区发放的被盗电动车有50辆,但被失主领回的只有16辆。电动车被盗时焦急,案件破了,车辆发放时却不能领回,实在遗憾。

    5月27日上午,城区的戴女士领到了丢失两个多月的电动车以后,立即在鼓楼派出所办理了电动车牌照。

    戴女士的电动车能够找到,关键是第一时间报了案,电动车手续齐全,现在车辆到了手,电动车车牌和发票却没有了,只好重新办理。与戴女士不同的是,大部分未能领到失窃电动车的失主,主要原因是车辆手续不全,无法辨认;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车辆丢失不报案,找不到失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顾国宏提醒群众,在电瓶车失窃之后一是要及时报案,第二个是包括合格证在内的有关票据要收好,第三个是要到派出所领证,领证以后,即使发票丢了,派出所也有记录,有利于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