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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堆放物品 酿事故责难逃

2011-05-26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戴爱明  陈新建)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八时许,细雨蒙蒙。家住泰兴市某镇的王晓从邻居家沿新广线返回家中,途经刘飞家门前时,因刘家在靠近其房屋的道路一侧堆放了沙石,占去了部分路道,王晓只得从沙石边缘行走,至路道中心线附近。此时,张明正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至王晓身后,适逢与对面车辆会车,由于能见度较差,张明右打方向时未注意右前方的王晓,致使面包车右侧撞上正在行走的王晓,王晓当场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张明夜间驾驶机动车行经事故地段,遇有会车,未及时降低车速,并采取有效措施,致王晓死亡,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飞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法占道堆放物品,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张明、刘飞未及时赔偿损失,王晓的近亲属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

    泰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明、刘飞二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应当根据过失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某、刘某各赔偿王晓家属数万元。接到法院的判决,刘飞悔恨交加,自己图一时之便,不仅让一条生命死于非命,同时也使年收入仅数千元的他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当前即将进入麦收季节,笔者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道路通畅,方便你我。勿图方便将麦子及秸秆置于公路上而危及道路安全,否则一旦酿成事故就难逃赔偿之责,谨防刘飞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再次发生。 (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