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建文 李坤玉)5月6日,酒后驾驶的向某被市公安交巡警大队黄桥中队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我市首例从严处罚的饮酒驾车案。
5月5日20时17分在334省道上,黄桥交巡警中队对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向某进行检查,经现场吹气检测,发现这名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黄桥交巡警中队依法对向某进行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