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2011-05-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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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1〕10号 【发布日期】2011-04-27 【生效日期】2011-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