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因工受伤 行政协调案结事了
(特约记者 尹红梅 胡玲)日前,泰兴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女童因工受伤的行政案件,在当地受到一致好评。 凡笑(化名),1994年7月出生后仅仅数日,就因是女婴,被父母遗弃。所幸,高港区赵市村赵某将其收养。因家庭条件困难,赵某未娶亲生子,只和老父亲相依为命。凡笑的到来,给赵某父子的生活带来了莫大的欢喜和希望。两人对凡笑一直疼爱有加。 可天有不测风云,凡笑7岁那年,赵氏父子相继去世。看着无依无靠的小凡笑,好心的邻居凡强收留了她。凡强家境本不宽裕,凡笑的到来,更增添了家庭负担。为了改善家境,懂事的凡笑14岁就辍学了,并在亲戚的介绍下,在泰兴市区一家餐厅当起了服务员。 2010年5月的一天,凡笑乘坐同事的电动自行车,一同去餐厅上班。不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凡笑腿部严重受伤。因事发时凡笑未满16周岁,餐厅属于雇佣童工,被劳动部门处罚上万元。餐厅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餐厅是绝对不会接受凡笑这样的童工。只是考虑到凡笑的实际情况,出于可怜,才雇佣她来端端盘子。现在凡笑发生车祸,餐厅不仅被劳动部门罚款,还要对其工伤赔偿,不是冤到家了吗?”因此,经镇、劳动部门等多次调解,对于凡笑的工伤赔偿,餐厅一直不予认可。 2010年9月6日,泰兴市人社局作出工伤判定情形书,裁定凡笑所受的伤害为工伤。餐厅仍然不服,并向泰兴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看到孤独无助、几个月来一直拄着拐杖的凡笑,看到心事重重、满脸疲惫的养父,承办法官深深知道,即使凡笑打赢了行政官司,也解决不了她家的燃眉之急。因为要想得到赔偿款,凡笑还要经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等程序。于是承办人决定,不管多困难,一定要通过调解化解此案,尽快让凡笑一家脱离窘境。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承办法官就不间断地在餐厅、凡家、劳动部门之间奔波。面对承办法官的“死缠烂打”,餐厅最终妥协,同意除已付的16000元医药费外,一次性赔偿凡笑45000元,并撤回了行政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