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跨区联动 速调纠纷防激化
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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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叶梅 季军)日前,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非正常死亡赔偿纠纷。死者梅某系泰州高港区下岗职工,3月15号这一天,他与其他三位泰兴藉下岗职工结伴来到泰兴市如泰运河边,拆除河边的一艘废弃水泥船只。四人本想砸取些废铁变卖,不料拆除过程中梅某不小心被船上的砖墙扑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来到泰兴镇调委会,表示如处理不好此纠纷便要移尸其他当事人家中,现场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因该纠纷涉及跨地区的四方当事人,责任分摊较为困难,加之纠纷当事人均为下岗工人,家庭经济困难,致使调解工作难以进行。为尽快协调钝化矛盾,泰兴镇调委会工作人员遂与高港区死者所在的镇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联系,建议与他们联合调解。 19日上午,泰兴镇调委会与死者属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蹉商,并达成初步共识:一、死者梅某和其他三位当事人经常一起打零工,关系很好,这次事故纯属意外;二、理顺其他三位当事人在该事件中的关系及应负的责任;三、四方当事人均为下岗职工,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都十分困难,所以在确保死者方得到应有赔偿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其他三方的承受能力;四、为避免情绪对立,导致事态扩大,应尽快将此事协调处理完毕。 为了做好工作,调委会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在耐心细致地做死者亲属思想工作的同时,对其他三方当事人也进行了沟通、劝导。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当事人各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共赔偿死者方各项费用十万八千元。赔偿数额的确认,既确保了死者亲属方的诉求最大化,又使得其它三位当事人担负最小化。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体谅、相互理解,得益于多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是多部门跨地区“联调机制”的有益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