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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接听的电话

2011-03-24 浏览次数:

    2010年9月20日2时18分,这是让孙某终身无法忘记的时刻,仅仅因为接一个电话,他驾驶着客车造成了两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一瞬间,原本平安祥和的两个家庭被阴霾笼罩,肇事者孙某也因此而锒铛入狱。

    事故发生的当天,孙某驾驶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家里出发,打算到泰兴城区帮他的叔叔拿农药。当开到该市姚王镇十里甸村戴堡地段,挂在他右侧腰间的手机突然响了,孙某习惯性地低下头掏出手机,还没来得及看清来电人的号码,他感觉到前方似乎有车辆,赶紧抬头,发现车头前方有一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同方向行驶,两车相距已不到10米。孙某大吃一惊,尽全身力气打方向向道路南边避让,车身猛地移到了路的另一侧,而此时,从反方向刚好行驶来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孙某的客车避让不及,正撞在摩托车身上,摩托车上的一男一女当场倒地不起,自行车上的老头也受了伤,而孙某的车直冲到路南的草地才停下来。孙某见闯了大祸,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而摩托车上的一男一女经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在公安交巡警大队的询问室内,孙某涕泪交加,悔恨不已,万万不该违反交通法则接听手机,自己的鲁莽行为不仅送掉了两条人命,还毁掉了自己的人生。2011年3月22日,泰兴法院对孙某交通肇事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考虑到孙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方谅解,遂以犯交通肇事罪依法从轻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则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孙某明知接听电话违反交通法则,仍置法律于脑后,他必将吞下自己酿成的苦果。(尹明生 丁晓楚 朱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