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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脱落砸坏汽车,天灾还是人祸?

2011-03-16 浏览次数:

    车子好端端地停在市场的墙边,却被外墙上突然脱落的瓷砖砸了。车主周先生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到修理费2811元后,将向市场管理方的索赔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求市场管理方赔付这笔钱,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案情回放:

    今年9月,周先生将车停在某批发市场内的一面墙下,等他回到停车处,却发现自己的爱车上散落着很多建筑物的碎块,车的前挡风玻璃被严重砸坏,车身也被砸变形。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旁边的墙面上的瓷砖脱落了一大片,全砸在了车子上。事发后,周先生当即报警处理,经保险公司定损并由修理厂修理,共花了2811元。之后,保险公司按交强险的约定向周先生赔付了这笔修理费。周先生则将其对侵权方的索赔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认为,市场管理方作为侵权主体,应对周先生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先行支付的情况下已经取得了代为求偿权,于是将市场管理方告上法院。

    被告市场管理方认为,这起事故是事实,但车主周先生既不是被告公司的员工,也不是被告的经营户,周先生什么时候把车停在被告处也不清楚,周先生也没有支付过停车费。事故是因刮风导致墙面瓷砖掉下来引起的,并不是人祸。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赔付原告汽车修理费2811元。

    法官说法: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中,被告市场管理方管理和使用的市场墙体上脱落的碎块砸坏周先生的车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保险公司在先行支付的情况下已经取得了对被告的代为求偿权,所以市场管理方应赔付保险公司汽车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