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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三八节过得有意义”

2011-03-10 浏览次数:

    (记者 张伦 特约记者 顾根荣 廖志锋)3月8日,市交巡警大队新区中队女子班交警走进济川小学,用一系列生动活泼的节目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尽管耗费一天时间,但女交警们都称“这样的三八节过得有意义”。

    在济川小学电气化教室内,“同看警示片”节目首先展现在学生面前。在长达8分钟的警示片中,一幕幕惨痛的交通事故刺激着学生们的感官,大家都屏气凝神盯着大屏幕,不时发出叹息声。片中的一个画面深深触动了众学生的心灵:一次交通事故中,一位小男孩不慎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倒,等他苏醒时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为了保住孩子生命,医生不得不对他做截肢手术,此后孩子只能将残留的上身固定在一个篮球上,用双手撑着篮球行走。“篮球男孩”的称呼由此而来。许多学生看后都受到很大震撼,称“以后过马路时将更加小心”。

    “请问各位小朋友,这个图中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我知道!”“我知道!”……一双双小手举得一个比一个高。在“一起来找茬”节目中,小学生现场挑错的激情被点燃。当屏幕跳到一张显示电动车违规行使的图片时,女子班班长王波娜的问话刚落,就有小学生站起来抢答:“图中有两个违规现象,一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二是后座上坐的是小孩。”见许多小朋友不懂,王波娜立即释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故应走非机动车道。另外,电动车由于马达有限,超重容易导致刹车不灵敏,因此后座只能坐12周岁以下的儿童。”

    通过现场互动,许多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被小学生轻松地记进脑海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这样的方式过“三八妇女节”,女交警们大呼“过瘾”,觉得“这样的三八节过得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