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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尽快立法治理“网络水军”

2011-03-04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一篇网帖、一个网民、一起事件一夜之间成为网络热点,这果真都是因为网民自发“围观”热捧所致?当“网络水军”还是个生僻词时,他们的战利品——“奥巴马女郎”“凤姐”“小月月”“郭寒韵”已众所周知。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2日给“网络水军”画了个像:有些人隐身于普通网民中间,发帖留言,其背后有机构利益。他们制造假民意,目的是左右舆论,误导受众,甚至影响政府决策,值得注意与警惕。 

  部分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水军”这个以网络公关公司为主体,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帮他人发帖、删帖、顶帖、造势的网络“恶势力”,正在破坏正常的网络生态,成为恶性竞争、误导民意、颠覆公德良序的麻烦制造者,必须尽快从立法层面给予遏制。 

  昧黑钱:揭秘“网络水军”的利益链条 

  【案例】去年,内蒙古警方破获一起竞争对手雇佣网络公关公司发帖恶意攻击损害伊利产品损害商业信誉案件。某乳品公司品牌经理安勇和北京博思智奇公关公司用网络炒作进行恶性口碑传播,打击伊利乳业品牌,成为利用“网络水军”进行商业诽谤的典型案例。 

  【解析】“网络水军招聘,轻松赚百元”“全国执行力最强的网络水军网”……在某搜索引擎搜索“网络水军”,数十万条类似的链接接踵而至。在某大型电子商务网站,随处可见名为“网络钟点工”的商户,主要经营发帖、删帖、跟帖、回帖等服务,发帖一次约0.4元,回帖一次约0.1元。操作流程是:先通过网络或电话谈妥合作意向、服务价格,再支付电子商务网站的中介费用,而后开始执行“炒作”方案…… 

  对“恶炒”背后的玄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泰安市东方计算机学校校长王元成分析说,“网络水军”背后有三级利益链条:最高级是负责派活、发工资的网络公关公司;次级是组织管理人手、协调工作任务的网络“包工头”;由一些网络闲散人员组成的庞大“水军”群处在链条最底端“干实事儿”。 

  王元成代表说,一些公关公司好像“网络黑社会”,它们受人之托或主动策划以赚取佣金,做出网络策划营销方案,雇佣“网络水军”选择人气旺盛的网站和论坛“灌水”,使其持续保持关注度。“‘网络水军’已从单纯的小群体的议程设置变为庞大复杂的营销手段。” 

  【提问】网络本是有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好工具,但却被不法分子用来“泼脏水”。网络有被沦为恶性竞争战场的可能,“推手”变“打手”的背后有何深刻来由? 

  【回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说,“网络水军”的形成有两大主推因素:一是心态链条,当前部分人对社会的认识有所偏颇,特别是有逆反心理、容易冲动的年轻人不能辩证地看问题,很容易被卷入“网络水军”的漩涡;二是经济链条,网络公关公司为黑心钱做昧心事,还有一些社会传播机构把“网络水军”发的帖子当成新闻传播,以谋求点击率和经济利益。 

    造“民意”、误决策:“网络水军”绑架舆论 “注水”民意误导决策 

  【案例】“民女许身救父”。今年年初,网上爆帖“父亲被关精神病院14年”,本人“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愿以身许以救父人。这则引来网友围观、博得网友同情的网帖,原为“网络水军”的幕后策划,引来网友垂怜的“民女郭寒韵”原来是虚构的人物。 

  【解析】因无法追责,“人肉搜索”“网络虚构”“网络恶搞”等网络行为在虚拟世界愈演愈烈。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高明芹认为,“网络水军”总是先占领所谓的“道德制高点”绑架舆论,以正义为名行侵权之实,不仅让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受损,也伤害了公共利益,形成一种“群氓文化”、误导舆论。 

  “既然叫‘水’军,就说明是虚假的东西,和产品造假相比,舆论造假的欺骗性更强。有的不只针对个人,还渗入到政府决策领域,使‘社情民意’难辨真假。”王元成代表举例说,“网络公关公司组织‘水军’为参选人刷票”“网络推手煽动公众舆论干扰司法案件、左右案件调查和审判”等情况越来越多,有些事件甚至误导了政府的相关决策。 

  【提问】“网络水军”受雇于某些利益机构,打“法律擦边球”,行走道德边缘,对社会稳定、和谐建设有何危害? 

  【回答】翟惠生委员说,网络能实现有效传播,具有“信息大超市”的功能。“网络水军”制造的虚假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混淆视听,对广大网民的诱导力很强,不仅给政府通过网络集纳民意带来麻烦,影响政策决策的执行力、贯彻力,而且容易造成网民的认知错位和对政策的抵触,以致影响社会心态和社会情绪,而这两者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包明德说,“网络水军”问题的背景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牵涉到国家安全,有的带有利益驱动因素,有的与个人心态有关,不明就里的网民热捧“水军”帖时就无意中成为“网络水军”的帮凶。 

    “水军”突如其来,网络如何“抗洪”? 

  【案例】由“网络水军”一手打造的网络红人“小月月”的“雷人雷语”,仍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为了“吸眼球”、“搏出位”,故意采用反社会、反主流、谩骂侮辱、黄色下流等方式来制作和传播信息的“小月月”现象,今后依然会在网络的某处发生着。 

  【解析】“网络水军”制造的虚假泡沫会极大地伤害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高明芹委员说,普通网民可以被骗一次、两次甚至十几次、几十次。但当发现越来越多的“事件”“黑幕”和“门”本不存在时,他们干脆什么都不信,因为“狼来了”的故事听得太多了。 

  翟惠生委员说,广大网民对“网络水军”的警惕性有待提高。其实,网民辨别真伪的能力并不差,关键是多角度看待问题、多渠道获取信息,在实践中辨别真伪,防止偏颇。 

  【提问】网络力量源自真实,网络的发展依靠理性。但在“不求美名,但求成名”的恶俗逻辑下,“网络水军”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如何健全法制维护网络诚信? 

  【回答】包明德委员认为,有效防范和制止网络谣言传播,是维护和促进网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他建议加强网络管理,尤其要确立网络道德和诚信机制,“这种管理应该释放有礼有节的智慧,让它真正为民众服务,建立诚信的网络世界。” 

  王元成代表说,从技术上讲,从源头堵住这些虚假信息是可行的,因为每一个“水军”帖背后都有操作后台。“关键是解决利益问题,如果运营商、网络公司都靠‘水军’赚取差价费甚至形成保护伞,问题很难解决。” 

  高明芹代表认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纵容了“网络水军”的泛滥。比如,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虽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并通知网络服务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该条款是消极被动地堵而非主动监管。“论坛的管理员对涉嫌侵权的帖子有没有监管的义务?要不要承担责任?难道非要在受害人发现并告知后,才予以纠正?” 

  此外,高明芹代表认为,关于“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也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条款,难以震慑。“对‘网络水军’的立法治理,必须从刑法和民法两个层面入手,这样才能真正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