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庭成立并正式运行
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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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兴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庭正式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抚育费纠纷案件,这标志着泰兴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庭正式开始运行。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庭,在泰州市法院系统尚属首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执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根据最高院有关批复及省高院、市中院相关要求,结合泰兴法院少年审判实际,泰兴法院党组决定对原少年审判庭审理案件范围进行调整,建成少年案件综合庭。 少年案件综合庭成立后,负责审理涉及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共同犯罪中有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共同犯罪中有被告人为本市(不含成人学校)在校学生的刑事案件;负责审理和执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和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等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少年审判综合庭还将延伸审判职能,认真做好本市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该庭判决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